一、商会内设机构
为保证商会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,结合商会的实际情况,广州市南沙物流商会决定设立以下机构:
1、秘书处;
2、财务管理部;
3、会员工作部;
4、法律维权部;
5、经济项目部;
6、慈善公益部;
7、投资融资部。
2、财务管理部;
3、会员工作部;
4、法律维权部;
5、经济项目部;
6、慈善公益部;
7、投资融资部。
二、内设机构分管领导
1、会长范文忠主管财务管理部工作;
2、监事长梁国晖分管投资融资部工作;
3、副会长刘远为分管经济项目部工作;
4、副会长何望分管慈善公益部工作;
5、副会长何戈敏分管法律维权部工作;
6、副会长范文东、刘志钦分管会员工作部工作;
7、秘书长叶跃权分管秘书处的工作;
2、监事长梁国晖分管投资融资部工作;
3、副会长刘远为分管经济项目部工作;
4、副会长何望分管慈善公益部工作;
5、副会长何戈敏分管法律维权部工作;
6、副会长范文东、刘志钦分管会员工作部工作;
7、秘书长叶跃权分管秘书处的工作;
一、商会内设机构
为保证商会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,结合商会的实际情况,广州市南沙物流商会决定设立以下机构:
1、秘书处;
2、财务管理部;
3、会员工作部;
4、法律维权部;
5、经济项目部;
6、慈善公益部;
7、投资融资部。
2、财务管理部;
3、会员工作部;
4、法律维权部;
5、经济项目部;
6、慈善公益部;
7、投资融资部。
二、内设机构分管领导
1、会长范文忠主管财务管理部工作;
2、监事长梁国晖分管投资融资部工作;
3、副会长刘远为分管经济项目部工作;
4、副会长何望分管慈善公益部工作;
5、副会长何戈敏分管法律维权部工作;
6、副会长范文东、刘志钦分管会员工作部工作;
7、秘书长叶跃权分管秘书处的工作;
2、监事长梁国晖分管投资融资部工作;
3、副会长刘远为分管经济项目部工作;
4、副会长何望分管慈善公益部工作;
5、副会长何戈敏分管法律维权部工作;
6、副会长范文东、刘志钦分管会员工作部工作;
7、秘书长叶跃权分管秘书处的工作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