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南沙物流商会理事会工作制度
(2016年11月9日第九次理事会审议通过)一、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全权负责处理本会的重要事项。
二、理事会由会长、监事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监事、秘书长组成,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。
三、理事会召开由会长提议,确定会议议题。由秘书长负责通知召集,并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,起草发布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。
四、理事会职责
1、制订商会发展规划,提交会员大会审议。
2、讨论决定开展会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方案。
3、讨论制定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。
4、审批秘书长提出的商会工作及办事机构。
5、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、理事。
6、决定会员入会、退会、除名、奖励、处分等事项。
7、接受、答复、处理监事会或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。
8、决定商会其他重要事务,执行理事会决议。
五、理事会决议应由出席理事会2/3以上通过,理事会理事任期一届,可连选连任。
2016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