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化车辆在广州通行,将纳入限行备案管理,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,运输的危化品要纳入动态信息管理平台。26日,市安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》于11月1日正式实施,将破解32个部门“多龙治水”责任不清的局面。
现状:涉及32个部门,责任不明界限不清
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广州是华南地区危险化学品的集散地,数量大、种类多、覆盖广、涉及环节多,安全风险大,监管压力大。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957家,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2家,危运车辆3692辆,化学品储罐数3066个,总容量752万立方米,油气长输管道51条、740公里,危险化学品管道92条、138公里,工业管道2724公里,燃气管道8787公里。
同时,危险化学品涉及部门多达32个,各监管部门之间在规划建设、运输等方面责任不够明确、界限不够清晰。随着城市发展,“城围化工”现象凸显,外地车辆管控困难,事故隐患较多。
针对上述问题,经大量调研,总结多年来广州危险化学品管理经验和教训,充分吸收各区、各部门和相关企业意见建议,市安全监管局起草了《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》,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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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五大亮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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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解执法无经费问题
《规定》明确了经费问题。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将查封、扣押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、储存、处理费用,以及举报奖励费用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。此举解决了安监执法无经费或有经费无法开支的突出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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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绝“城围化工”重演
《规定》解决了城围化工问题。随着城市扩张发展,“三条围”包围广石化这样的“城围化工”问题日益凸显。《规定》明确,国土规划部门应当在规划阶段加强对有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距离把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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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共享一个信息平台
《规定》为建设危化动态信息平台提供支撑。危险化学品品种、数量、流向不清,是造成天津港“8.12”特大爆炸事故和救援巨大损失的重要原因。《规定》要求,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将信息录入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,各监管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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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化品运输车辆要限行
《规定》提出,建立外地危运车辆管控措施。危险化学品车辆全市纳入限制通行范围,外地车辆申请获批方可通行,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经由限行区域以外的公路行驶通过。
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危化车辆(包括外市籍和本地籍)在广州通行,以后都要由相关部门纳入限行备案管理,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,运输的危化品要纳入动态信息管理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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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
《规定》提出,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,其信用等级作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、示范单位评审等的考量依据。将严重失信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、相关负责人纳入黑名单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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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监:与国规财政交通部门做好配合
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新闻发布宣传的基础上,下一阶段将健全配套保障机制,督促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向当地党委、政府汇报,明确工作职责。
同时,做好与国土规划、财政、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配套完善“黑名单”制度,完善信用评价、失信惩戒机制。
此外,加大监督执法力度。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,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,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,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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